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网站:广西大学函授站
根据广西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大学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申请办理结业或肄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7日-11月27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按退学处理,并按自动退学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现将拟退学处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如学生本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高招生与学籍管理中心提交异议申请,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3236554。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